关于表彰武汉市2013年度残疾人工作 先进单位的决定
武残联 〔2014〕 8 号
2013年,全市各级残疾人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市残联新一届党组理事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按照“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要求,开拓创新、克难奋进,积极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成功创建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绩效指标任务、为残疾人办实事任务,取得了明显成绩,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上级残联的充分肯定和广大残疾人的好评。
为表彰先进,激励全市各级残疾人组织不断提升服务残疾人能力和水平,根据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经市残联党组、理事会研究决定:授予江岸区残联等5个单位为“武汉市2013年度残疾人工作优胜单位”;授予江汉区残联等8个单位为“武汉市2013年度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授予东西湖区残联等4个单位为“武汉市2013年度残疾人工作达标单位”(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以后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其他残疾人组织要学习先进、扎实工作,共同为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3月3日
武汉市2013年度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
一、优胜单位(共5个)
江岸区残联 硚口区残联 武昌区残联 江夏区残联
新洲区残联
二、先进单位(共8个)
江汉区残联 汉阳区残联 青山区残联 洪山区残联
黄陂区残联 汉南区残联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残联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残联
三、达标单位(共4个)
东西湖区残联 蔡甸区残联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残联
武汉化学工业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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