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通过《武汉市实施办法》修订草案

发布时间:2018-06-05 14:35  | 来源: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0412,市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会议由市长阮成发主持。

会议听取了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李丹芳关于修订工作的汇报,市法制办主任倪子林对修订草案作了审查说明,市发改委等十余家市直部门表示认同此草案,并就少数条文提出了修改意见。

尹维真副市长说:修订办法很有必要。《实施办法》重在实施,同意市残联提出落实国家残保法要重细化的修改意见。对上位法有明确要求的,要认真落实,超出范围之外的要慎行。对贫困残疾人新农合、新农保等创新方面各部门要支持,其他城市做了我们滞后了就说不过去。同时要结合武汉实际,既做到尽力而为、又要做到量力而行,为残疾人谋好福利。市人大郑永新副主任肯定了前期的修订工作,建议按照要求写入对贫困残疾人医保、养老保险等个人缴费部分实行补贴的相关条文,并积极组织落实,还要求相关部门为顺利开展后期修订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学忙等其他市领导都表示赞同。

最后,阮成发市长讲,残疾人事业是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心、帮助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修订后的《办法》能够充分发挥好的作用,武汉城市文明程度就会随之提高。他认为此草案较为成熟,同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要求市直各部门积极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办法》顺利通过,并有效地组织实施。阮市长还肯定了市残联近年来的工作,希望各部门通过《实施办法》的落实促进“三创”,争取武汉市残联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