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家庭精神残疾人服药补贴办事指南
| 残疾人办理事项指南 | |
| 办理事项名称: | 低保家庭精神残疾人服药补贴 |
| 政策依据: | 《关于低保家庭精神残疾人服药补贴办法的通知》(武残联【2012】56号) |
| 申请条件: | 持《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本市户籍精神残疾人 |
| 申请资料: | 审批表、本人户口或身份证 |
| 申请地点: | 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街道 |
| 办理流程: | 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街道(乡镇)或社区书面申请→街道(乡镇)初审→区残联审核→按月发放服药补贴 |
| 咨询电话: | 江岸区:82777441;江汉区:85511776;硚口区:83770327; 汉阳区:84770230;武昌区:88874992; 青山区:68865947;洪山区:87676929;东西湖区:83386225; 蔡甸区:84902065;江夏区:87911530;黄陂区:85938034; 新洲区:86920565;经济开发区(汉南):84853507; 东湖高新区:67880125;东湖风景区:86628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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