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办理办事指南
残疾人办理事项指南 | |
办理事项名称: | 《残疾人证》办理 |
政策依据: |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21〕10号)、《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鄂残联发〔2018〕4号) |
申请条件: | 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各区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 |
申请资料: |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申请智力、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非户籍地申请) |
申请地点: | 社区(村)或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评定、公示和回访、审核和批准、发放和存档 |
咨询电话: | 027-82622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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