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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办理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5-08 15:41  | 来源:组宣处
残疾人办理事项指南
办理事项名称:《残疾人证》办理
政策依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21〕10号)、《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鄂残联发〔2018〕4号)
申请条件: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各区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 
申请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申请智力、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非户籍地申请)
申请地点:社区(村)或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评定、公示和回访、审核和批准、发放和存档
咨询电话:027-8262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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