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2-15 14:41  | 来源:计财处  | 点击量:

 

第一部分  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八、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残疾人事业管理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残疾人社会服务工作管理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管理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三、康复中心管理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残疾人就业创业、康复项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残联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工作,接受上级残联指导。主要协助政府和地方立法机关研究、制定和实施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发展规划和计划,对相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要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开展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险工作;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3个二级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汉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

2.武汉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3.武汉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总编制人数88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61人。在职实有人数77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52人。

离退休人员76人,其中:退休76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1.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7.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8.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9.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0.残疾人事业管理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1.残疾人社会服务工作管理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2.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管理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3.康复中心管理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4.残疾人就业创业、康复项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本年度无基金预算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公开表9

部门名称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
填报人常静联系电话82632451
部门总体资金  情况
(万元)

总体资金情况
当年预算收支占比近两年收支情况
2017年2018年
收入构成财政拨款3578.2497.02%2647.343095.54
其他资金1102.98%744.0970
合计3688.24100.00%3391.433165.54
支出构成基本支出2812.3976.25%2462.282577.67
项目支出875.8523.75%929.15587.87
合计3688.24100.00%3391.433165.54
部门职能概述市残联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在武汉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工作,接受上级残联指导。主要协助政府和地方立法机关研究、制定和实施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发展规划和计划,对相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要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开展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险工作;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年度工作任务党的十九大提出“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要求群团组织“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残疾人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2019年切实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不断夯实残联组织自身建设;三是重点做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四是持续加大残疾人脱贫攻坚力度;五是着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六是提升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品质;七是强化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机制;八是深入推进残疾人工作方式转变。
整体绩效目标长期目标年度目标
  目标1: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
  目标2:进一步增加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收入;
  目标3:着力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目标4: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
  目标5:凝聚扶残助残社会力量;
  目标6:进一步强化残联组织建设和基础建设。
目标一:重点做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
目标二:着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
目标三:提升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品质。
长期目标1: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
长期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保障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力度。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
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福利补贴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
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帮助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落实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资助政策。
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住房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
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托养深化残疾人托养服务。巩固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体系,逐步实现与儿童、老年护理照料服务体系的衔接和资源共享。
长期目标2:进一步增加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收入
长期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就业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和促进发展集中就业。依法推动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预留岗位、定向招录,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
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创业大力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工程,创建一批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基地。
社会效益指标农村残疾人扶贫进一步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认真落实《湖北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制定实施“希望田园”计划。
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监察切实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监察。加强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
长期目标3:着力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长期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残疾预防加强残疾预防。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基本康复实现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为12万人次实施以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为重点。
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教育助学完善教育助学服务体系。落实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及后续行动。积极发展和完善残疾人职业教育。
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文化体育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务实创新推进武汉市残疾人特艺人才“十百千工程”。
社会效益指标无障碍建设全面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无障碍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新建、改建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严格监管。
长期目标4: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
长期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权益法规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推进与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发展紧密相关的残疾人教育、康复等地方立法工作,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和标准体系。
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权益保障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长期目标5:凝聚扶残助残社会力量
年度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慈善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实施“武汉助残善谷”计划,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社会组织通过捐款捐物、扶贫开发、助学助医等方式,为残疾人奉献爱心,提供慈善帮扶。
社会效益指标助残服务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健全志愿助残工作机制,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对接、服务记录、组织管理、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制度,建立一支稳定的助残志愿者队伍。
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服务产业 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产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形成多元化的残疾人服务供给模式,更好地满足残疾人特殊性、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
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文化体育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逐步建立以残疾人康复、托养、护理等服务为重点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社会效益指标无障碍建设全面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无障碍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新建、改建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严格监管。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环境营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保持传统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态势,探索融入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路径,不断创新和拓展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平台与空间
长期目标6:进一步强化残联组织建设和基础建设
年度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服务设施强化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继续加强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建立以市级残疾人服务设施为示范、区级残疾人服务设施为骨干、街道残疾人服务设施为基础,覆盖全市的残疾人服务设施网络。
社会效益指标基层服务增强基层综合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区级残疾人康复、托养、职业培训、辅助器具适配、文体等基本服务平台,辐射带动街道(乡镇)、社区(村)残疾人工作开展。
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加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残工委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信息共享机制,健全残疾人统计调查制度,完善残疾人综合信息库
社会效益指标残联组织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加强群团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残联自身建设。
年度目标1:重点做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
年度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近两年指标值预期当年实现值
2017年2018年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脊髓损伤生活重建4期培训班、低视力生活重建1期培训班、辅具器具适配服务、特殊儿童康复干预服务项目4个教学班。开办4个自闭症儿童特殊教育实验班和家长培训工作坊。生命宣导服务覆盖3000人次。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3000人次。“轮椅上的武汉好声音”预防残疾生命宣导20场,服务人数3000人次。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3000人次。“轮椅上的武汉好声音”预防残疾生命宣导20场,服务人数3000人次。
年度目标2:着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
年度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近两年指标值预期当年实现值
2017年2018年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推荐残疾人就业上岗1200人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次帮助1300名残疾人实现上岗就业,为2000人次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2300人次;推荐1600人次残疾人上岗就业;扶持残疾人创业120名。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2300人次;推荐1600人次残疾人上岗就业;扶持残疾人创业120名。
年度目标3:提升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品质
年度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近两年指标值预期当年实现值
2017年2018年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提升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品质公益演出13场,残疾人微信平台,各类培训300人残疾人经常性参加基层文体活动达到2万人次;市残疾人艺术团举办公益演出12场。残疾人经常性参加基层文体活动达到2万人次;市残疾人艺术团各类公益文艺演出12场次。残疾人经常性参加基层文体活动达到2万人次;市残疾人艺术团各类公益文艺演出12场次。
备注:1.“整体绩效目标”:请结合部门职能、工作规划、项目支出投向等编报。
      2.“二级指标”中“产出指标”请选择填报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效益指标”请选择填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
      3.“绩效标准”:设定绩效指标值时的依据或参考标准。



















第三部分 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22.9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578.24万元、上年结转44.74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2812.39万元,项目支出810.5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622.98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3578.2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10.3万元,增长16.63%,主要是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算调入部门预算(2)上年结转44.7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812.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810.59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2.4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管理工作、党建扶贫等支出。

残疾人康复16万元,主要用于:康复机构评估及康复项目审计、康复工作人员培训。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652.17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维权工作经费、残疾人组织宣传工作经费、残联系统部门决算审计、残疾人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工作经费及残疾人社会、就业、康复服务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12.3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116.48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189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8.8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695.9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55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8.55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3)公务接待费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减少4.51万元,主要是二级单位进行车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3732.98万元。2018年预算增加508.99万元,增长15.79%,主要是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算调入部门预算项目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373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78.24万元,占95.85%;其他收入110万元,占2.95%;上年结转44.74万元,1.2%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373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2.39万元,占75.34%;项目支出920.59万元,占24.66%,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管理经费428.81万元,残疾人社会服务工作管理经费110.33万元,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管理经费19.6万元,康复中心管理工作经费121.32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就业培训及职业康复240.5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本级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179.57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24.35万元。包括:货物类14.7万元,服务类209.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14660.02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主要实物资产为:土地19265.1平方米,房屋26414.52平方米,一般公务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2018年减少国有资产473.02万元,主要为:进行资产清查,按规定处置一批已达到使用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的资产;对往来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并上缴国库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5个一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4个二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810.59万元。根据上年度绩效评价和自评结果,优先保障优秀项目7391.82万元,督促改进一般项目7418.77万元,削减项目1138.1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

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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