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10-26 16:40  | 来源:计财处  | 点击量:

2017年度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

 


2018年10月 2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残联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在武汉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工作,接受上级残联指导。主要协助政府和地方立法机关研究、制定和实施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发展规划和计划,对相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要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开展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险工作;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3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

纳入部门名称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汉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

2.武汉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3.武汉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总编制人数88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61人。在职实有人数74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52人。

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退休70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5,10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51万元,降低17.0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经费。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0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60万元,占本年收入94.67%;其他收入268万元,占本年收入5.33%。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3万元,占本年支出51.69%;项目支出2,339万元,占本年支出48.31%。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4,76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05万元,降低18.8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经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1.92%。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49万元,降低15.3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73万元,占93.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5万元,占2.67%;住房保障(类)支出190万元,占4.0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5103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4,6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1.87%。其中:基本支出2,491万元,项目支出2,19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及社会服务经费27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特艺人才汉秀培训、陶瓷培训、书画、声乐培训及参加国内外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举办“第二届融合国际残疾人艺术展”活动,推动残疾人文化产业的发展,继续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联合湖北资讯广播残疾人专栏《爱心有约》节目开辟《空中影院》专栏,定期播出盲人朋友喜爱的电影录音剪辑,扶持残疾人五条热线,常年开展残疾人心理咨询、婚姻介绍等热线,开展单身残友相亲联谊会活动,为11对残疾人夫妇举行了集体婚礼;残疾人就业创业支出308万元,主要成效为举办各类残疾人职业培训班66期,为2515人(次)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推荐1300人次残疾人上岗就业,扶持100名城乡残疾人实现自主创业,培育一批残疾人创业带动就业典型,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殖,完成市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一期)建设工作;残疾人康复支出994万元,主要成效为举办辅具知识普及和推广活动,举办市级辅具培训班四次,开展教育辅具应用研究,开展了30例特殊辅具适配服务,开办四期生活重建训练营,训练了48名脊髓损伤伤友让他们能够生活自理,在同济医院、九州通集团、市民之家等共计20场生命宣导服务,服务人数3000以上,完成200人次的社区同侪访视及康复指导任务,完成特殊教育实验班4个班的年度教学研究工作,举办四期专题的家长培训工作坊,开展 “康教帮扶进家庭”家访活动,开展4次主题户外亲子活动、6次大型节日庆祝活动、4期社区宣导活动,完成听障中心建设。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603万元,支出决算为4,3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支出纳入部门决算支出;二是预算执行中追加上级转移支付项目。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90万元,支出决算为19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及下属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为预算的65.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6万元,为预算的66.67%,比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出访计划在预算控制数内安排支出。

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3人次,实际发生支出 6万元。其中:住宿费1万元、旅费4万元、伙食补助费及杂费1万元。主要参加中残联“第七届BHN界外艺术双年展”相关活动1个、1人次,与法国La Sauce Singulière协会探讨合作机制与项目,了解法国在残疾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就业服务方面的主要政策,以及在残疾人艺术创作方面的运行情况;“荆风楚韵”湖北省残疾人艺术团走进台湾公益演出交流团1个、1人次,“‘荆风楚韵’—湖北省残疾人艺术团走进台湾”活动是省残联、省台办共同举办的旨在推动鄂台残障事业合作与交流的一项重大活动,也是“湖北.武汉台湾周”的重要组成部分;访问友好城市日本大分,参加第37届大分国际轮椅马拉松大赛活动1个、1人次,促进了与国际友好城市之间的残疾人体育文化交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69.23%;其中:

(1)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为预算的69.23%,比预算增加减少8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公务用车审批制度。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中:燃料费9万元;维修费5万元;过桥过路费1万元;保险费 3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为预算的40.00%,比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017年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2万元。其中:国际访问0.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融合艺术展日本、韩国、荷兰等代表的接待工作1批次14人次(其中:陪同人数3人次);外省市交流接待1万元,主要用于西安、珠海、郑州、常州、南充、石家庄、鄂州、宜昌、天门、“1+8”城市圈、神农架林区残联的交流接待工作12批次126人次(其中:陪同28人次);及上级残联的接待工作0.6万元,主要用于中残联督导、调研、检查的接待工作8批次75人次(其中:陪同19人次)。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万元,降低27.78%,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 2万元,降低25.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万元,降低33.33%,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1万元,增长100.0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出访计划在预算控制数内安排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公务用车审批制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但是来访团组批次和人数都有所增加。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72万元,本年支出7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其他支出(类)。支出决算为72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体育活动、残疾人助学等方面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2,339万元。组织对4个部门(单位)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资金2,339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2017年,我们以绩效管理为抓手,推动了工作理念的转变、工作方式的创新和工作机制的完善,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和政府的要求和残疾人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小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努力推动残疾人工作实现新发展。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17年度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9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2,948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为2,339万元,实际与预算差异原因主要为项目调整及按政府采购招标流程货款结转到下年支付。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为6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7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二是推进“阳光家园”建设和作用发挥,为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三是扶持100名城乡残疾人实现自主创业,培育一批残疾人创业带动就业先进典型;为2000人次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推荐1300人次残疾人上岗就业;四是实施0-14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辅具适配等项目,残疾人重点康复服务覆盖1.1万人次;五是市残疾人艺术团举办公益演出12场;组织万名残疾人经常性参加基层文体活动;举办全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六是残疾人法律援助受理率100%,残疾人权益受侵害案件(遗弃、侮辱、虐待)发生投诉率控制在每万户1.5起以下,残疾人维权信访受理案件办结率达98%以上;七是深入开展“千名群团干部进社区”活动,带领组织助残志愿者开展扶残志愿活动,确保现行34项惠残政策落实到位;八是实施“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项目,培育8家助残社会组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17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进度安排不均衡,前三季度预算执行率低于序时进度的情况。在今后的预算编制过程中,我们将更加认真研究预算项目相关业务工作,科学设计、规划好工作流程、方式等,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并不断规范各项财务制度,按照规范、便捷、科学的原则,不断优化工作环节,提高预算执行率。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以上我会部门整体绩效完成情况,我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绩效综合评分92分。

(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万元,比2016年增加27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2017年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渠道。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5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0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残疾人无障碍专用车及辅具适配车;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为6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7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二、推进“阳光家园”建设和作用发挥,为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三、扶持100名城乡残疾人实现自主创业,培育一批残疾人创业带动就业先进典型;为2000人次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推荐1300人次残疾人上岗就业;

四、实施0-14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辅具适配等项目,残疾人重点康复服务覆盖1.1万人次;

五、市残疾人艺术团举办公益演出12场;组织万名残疾人经常性参加基层文体活动;举办全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 

六、残疾人法律援助受理率100%,残疾人权益受侵害案件(遗弃、侮辱、虐待)发生投诉率控制在每万户1.5起以下,残疾人维权信访受理案件办结率达98%以上;

七、深入开展“千名群团干部进社区”活动,带领组织助残志愿者开展扶残志愿活动,确保现行34项惠残政策落实到位;

八、实施“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项目,培育8家助残社会组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机关服务(项)

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

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

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方面的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6.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反映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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