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共14项) | |||
序号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取消后的 办理方式 |
1 | 低保证 | 享受低保残疾人办理乘车卡需提供低保证 | 由街道审核人员在社会救助系统查证是否为低保对象 |
2 | 学历证明 | 残疾人接受电大教育申请学费补助需提供学历证明 | 由户籍所在区残联协调电大教学点,主动对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对申报残疾人学历进行审核 |
3 | 残疾人证 | 扶持农村残疾人种养殖生产 | 内部核验,以后不再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此证明 |
4 | 残疾人证 | 灵活就业残疾社保补贴 | 通过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残疾人证系统”核查验证 |
5 | 残疾人证 | 残疾人就业援助岗位申请 | 通过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残疾人证系统”核查验证 |
6 | 残疾人证 | 残疾人创业扶持 | 通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查核验证 |
7 | 工商营业执照 | 残疾人创业扶持 |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核验证 |
8 | 残疾人证 | 武汉市残疾人职业培训学员登记和分散培训补贴 | 通过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残疾人培训和就业实名制”系统核查验证 |
9 | 培训资格证书 | 分散培训补贴 | 向培训机构核查 |
10 | 残疾人证 | 残疾人就业安残审核 | 内部核验,以后不再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此证明 |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 残疾人就业安残审核 | 部门调查核实,以后不再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此证明 |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1至8级) | 残疾人就业安残审核 | 部门调查核实,以后不再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此证明 |
13 | 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机关、事业单位持编制核定本或编制卡) | 残疾人就业 安残审核 | 不再将此项证明列为安残审核必审依据 |
14 | 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凭证 | 残疾人就业 安残审核 | 内部核验,以后不再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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