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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学费补助

发布时间:2018-06-06 14:52  | 来源: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

事项名称

学费补助

办理对象

残疾学生及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申请材料

1、残疾学生。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残疾人协理员领取并填写两份《武汉市就读中专以上学校残疾学生学费补助审批表》。须提供《录取通知书》、《残疾人证》和就读学校当年《学费收据》。

2、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残疾人协理员领取并填写两份《武汉市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中专以上学校学费补助审批表》。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须提供其父亲或母亲《残疾人证》和《身份证》、《低保证》及子女的《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和就读学校当年《学费收据》。

 

办理程序

1、社区协理员初审。将资料初审后一并报街道(乡、镇)残联进行审核;

2、街道(乡、镇)残联复审。对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后连同《审批表》一并报区残联审核;

3、区残联审核批准。资料审核符合条件后发放补助金。填写《武汉市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费补助汇总表》和《武汉市就读中专以上学校残疾学生学费补助汇总表》各一份,报市残联教就处申请补助经费及备案。

 

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收费

承诺期限

每年一次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各区残联教就科。江岸区82713055;江汉区85857771;桥口区83780329;汉阳区84638433;武昌区88106636;洪山区87390015;青山区68865790;蔡甸区84902075;汉南区84756720;东西湖区83386225;江夏区87951409;黄陂区85911201;新洲区86922165;武汉经济开发区84212330;东湖风景区86627727;东湖高新区67880125;武汉化工区86524860

备注

 

 


(责任编辑:ro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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